自今年兩會報告中提及加快推進不動產登記和房地產稅立法以來,不動產登記就成為社會各方關注的焦點。那不動產登記到底是什么?
不動產登記為物權法中的重要制度,是指經權利人或利害關系人申請,由國家專職部門將有關不動產物權及其變動事項記載于不動產登記簿的事實。作為物權公示手段,不動產登記本質上為產生私法效果的事實行為,而非登記機關的行政管理行為。
不動產登記的性質,是指不動產登記行為的法律屬性。關于不動產登記的性質,大致有三種學說:(1)公法行為說。(2)證明行為說。(3)私法行為說。不動產登記并非登記機關的行政管理行為,其本質應為產生私法效果的事實行為。
不動產物權包括:(1)所有權;(2)地上權;(3)永佃權;(4)地役權;(5)先取特權;(6)質權;(7)抵押權;(8)租賃權;(9)采石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