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報記者姚克勤報道 男子冒充房產中介業(yè)務員,讓他人冒充房東,聯(lián)手騙取一對老年夫婦購房款151萬元。日前,被告人劉和平被寶山法院以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并處罰金2萬元。
去年4月下旬,劉和平遇見弟弟的朋友張放,對方因賭博輸錢請求他幫忙一起“弄點錢”,劉和平因手頭也比較緊,遂同意幫忙。幾天后,張放告訴劉和平,他準備租下寶山區(qū)通河三村某號502室,讓劉和平去房屋中介公司應聘做中介業(yè)務員,到時再物色買主騙錢。
10天后,一對老年夫婦對502室感興趣,劉和平自稱認識房東,只要誠心購買,房價可便宜10多萬元。隨后,二人從老年夫婦處共騙取151萬元購房款。今年1月,劉和平接到妻子的電話,稱警方正在找他,意識到事情已經敗露,于是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