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調控在持續(xù)兩年之后將向何處去?溫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給予了明確闡釋,即“繼續(xù)搞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釋放出“有控有扶”的信號。
今年以來,中央高層反復強調房地產調控不動搖,并且,一些地方出現的試探性松綁措施都被叫停。這表明中央對于房地產調控的態(tài)度堅決,行動上持之以恒,對可能重燃的投機沖動堅持零容忍。從市場長期健康發(fā)展而言,這是必要的。
但同時,公眾也十分關心,目前的調控與市場的長期健康發(fā)展之間,靠什么轉承和鏈接。始自2010年4月的大力度調控,針對的是房地產發(fā)燒的狀態(tài),澆澆冷水是必需的。到2011年1月,全國70個城市房價由過去的“漲停”變成了“停漲”,這算不算退燒?何謂房地產市場的常態(tài)?
溫總理的闡釋分三個層次:一是抑制投機,即“嚴格執(zhí)行并逐步完善抑制投機、投資性需求的政策措施,進一步鞏固調控成果,促進房價合理回歸”。二是保障居住性供給,即“繼續(xù)推進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在確保質量的前提下,基本建成500萬套,新開工700萬套以上”;“抓緊完善保障性住房建設、分配、管理、退出等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給”。三是完善制度,著眼長遠,即“加快建設城鎮(zhèn)住房信息系統(tǒng),改革房地產稅收制度,促進房地產市場長期平穩(wěn)健康發(fā)展”。
從第一個層次看,對投機、投資性需求的抑制取得了初步成果,但還沒有完全到位,所以需要繼續(xù)嚴格執(zhí)行并逐步完善相關措施。但同時,要把第二、三層次的事情辦好,即增加保障房和普通商品房的供給,完善包括稅收政策在內的長期穩(wěn)定的房地產制度。
相對于目前的房地產市場,健康的、常態(tài)下的房地產市場應該體現四大“回歸”:一是房價從“暴漲暴跌”回歸到“穩(wěn)步運行”;二是行業(yè)利潤從“一本萬利”回歸到“合理利潤”;三是產品屬性從“投資產品”回歸到“居住產品”;四是市場結構從“商品房獨大”回歸到“兩條腿走路”。
我國地少人多,如果房地產投機炒作過熱,必然傷害實體經濟;城市化過程中房價漲得過快過高,居民的一般居住需求將難以滿足;政府用納稅人的錢建設公用設施,卻被資本投機者借房地產買賣渠道套走利益,違背社會公平。另一方面,我國有13億多人口,處在工業(yè)化、城鎮(zhèn)化的進程中,房地產剛性需求是長期存在的。無論從用地方面,還是從地區(qū)平衡方面,宏觀調控都長期需要,而不可以時有時無。
所以說,房地產調控“調”的是:公共資源、居住權益的不公平;地區(qū)之間、人群之間的不平衡;整體經濟和局部領域的不協調;宏觀政策的不連續(xù)和不前瞻。應當承認,我們過去對房地產市場的認識不足,宏觀管理和調控思路上存在時松時緊的狀況,需要加以改變。
黨的十七大報告提出“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yī)、老有所養(yǎng)、住有所居”的目標。所謂“住有所居”,不一定人人都擁有自己的房,但人人都要有住處。保障性住房和商品房建設兩者不可偏廢。從長期看,保障房應該以公租為主,主要解決低收入群體的需求;商品房主要按照價格規(guī)律由市場調節(jié),合理配置資源,提高效益。但是,為了促進公平和穩(wěn)定,政府宏觀調控也不能放松。